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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应对美国贸易制裁与出口管制? 从四方面入手完善合规制度

       近段时间,美国在全球贸易领域动作频频,各种遏制政策来势汹汹,前有对中兴的制裁和对华为的调查,后有退出伊朗核协定,恢复最高级别制裁。对于中国企业和在美投资的中资企业而言,需要充分重视、认真对待这方面的合规问题。



       “只要涉及美国产品和技术,或与伊朗、俄罗斯、朝鲜等受美国制裁国家有贸易往来,中企都应关注美国贸易制裁与出口管制法律带来的影响。”美国盛德国际律师事务所(Sidley Austin LLP)合伙人安德烈(Andrew W. Shoyer)在日前举办的美国贸易制裁与出口管制:动向、风险与应对研讨会上这样提醒中国的朋友们。



       据了解,美国主要有两部出口管制法律,分别是《国际武器贸易条例》和《出口管理条例》。《出口管理条例》适用于身处世界各地的美国人、在美国制造的产品、由美国出口或转移的产品(无论源自哪个国家)、含有美国管制的部件或软件在国外制造的产品等。且一般适用于设备、硬件、技术信息等,还包括不同国家间的电话、会议、远程获得技术、跨境研发等活动。



       “美国出口管制法律规制的范围非常广,且有进一步扩大的趋势。”安德烈指出,如果企业生产的产品可能被转移至未经授权的国家或被用于受限制行业——核武器、生物武器等,也是不被允许的。此前,美国某仪器制造公司的中国公司销售经理,通过不实申报手段获得出口许可证,将650美元的压力变送器(受核扩散管控的产品)非法销售给未获得许可的中国、伊朗和其他地区的用户。为此,该销售经理被捕并被处有期徒刑34个月。



       如果说出口管制对企业的影响很大,那么贸易制裁制度就是决定企业生死存亡的关键。贸易制裁又称广义的出口管制,包括对个人实体的制裁、行业(如能源、国防)实体的制裁,要求美国人不得与属于经济制裁目标的国家、个人和实体进行交易等。这一概念中的“美国人”指美国公民或永久居民(绿卡持有人)、根据美国法律成立或组建的实体、所有身处美国的人等。“根据规定,美国人不得为非美国人与经济制裁目标之间的交易提供便利,如批准拟议事项、转介商业机会等。”安德烈表示,贸易制裁的后果也很严重。根据规定,对每一项违法行为罚金最高可达100万美元,判处最长20年监禁,或同时适用以上两项处罚。



       君合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汤伟洋举例说,中国某石油开发公司新加坡子公司就曾因违反美国对伊朗制裁规定受到处罚。该公司2011—2013年期间在伊朗海域协助当地开采石油,同时从美国采购某些钻井平台用设备和部件,运至新加坡和阿联酋,最终转运至伊朗的钻井平台,设备价值共52万美元。该行为被认为违反了美国对伊朗的制裁规定,最终被行政处罚41万美元。



       “实践中,很多案件同时违反了出口管制条例和贸易制裁规定,企业在做预防工作时应将两者结合看待,做好贸易合规工作。”汤伟洋表示。中兴事件后,很多企业才开始将合规工作提上日程。汤伟洋建议,企业内的新任贸易合规官应重点了解产品、公司基本业务、公司各部门业务流程、公司产品和业务相关的法律要求等,帮助企业建立完善的合规制度。



       汤伟洋指出,完善的合规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四个方面:


       首先是合规价值观,即要求企业自上而下重视合规、意识到合规不是成本而是赚钱,不是辅助而是核心。


       其次,建立合规手册。内容包括企业政策声明、贸易制裁与出口管制相关法规与适用、企业经营的受控产品或技术等,以规范公司的进出口业务操作、梳理公司各部门职责、理顺和国外关联公司/供应商/客户的信息沟通,确保合规问题能被及时发现并处理。


       再次,设置内控机构,该机构实施监督职能,有权制止任何可疑的进出口行为。


       最后,全产业链筛查。 建立材料、技术和产品清单,确认产品用途,建立供应商/客户档案,确认供应商/客户是否受限,建立员工国籍档案,明确其接触范围和控制措施。审查贯穿业务流程,如询价、技术交流、签署合同、生产、发货、售后服务等,时刻牢记每项工作的最终用途,随时判断是否存在扩散可能性。


来源: 中国贸促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