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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吸收外资规模有望突破1万亿元

商务部近日印发《“十四五”利用外资发展规划》(以下简称《规划》),《规划》展望了2035年利用外资前景,提出“十四五”时期利用外资主要目标,即利用外资规模位居世界前列,利用外资大国地位稳固,利用外资结构持续优化,与对外投资、对外贸易、促进消费的联动作用进一步加强,并从7个方面明确了23项主要任务和具体举措,为未来中国利用外资发展指明了方向。


更好利用外资

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

商务部外资司司长宗长青在“十四五”利用外资发展规划暨稳外资工作专题新闻发布会上表示,“十四五”时期,中国将加快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外资企业作为我国重要的市场主体,以占全国各类企业总数约2%的比重,创造了全国约2/5的对外贸易、1/6的税收收入,直接或间接拉动了1/10的城镇就业,为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做出了重要贡献。此次编制的《规划》,力争在新发展阶段更好利用外资,更好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

“《规划》的颁布对我国吸引和利用外资给予了更多的规范和指导意义。”中国人民大学重阳金融研究院助理研究员陈治衡在接受《中国贸易报》记者采访时表示,《规划》明确了在“十四五”期间外资对于我国经济发展的促进作用,通过制定发展目标和重点任务,以把控外资作为我国经济发展动力的发展方向。《规划》从开放水平、结构优化、制度完善、投资环境、投资便利等内容,全面阐述了外资促进我国经济要如何发展、怎么发展、发展成果,具有更强的实践性。

国研新经济研究院创始院长、新经济智库首席研究员朱克力表示,《规划》呈现不少亮点,诸如放宽重点领域准入门槛,有序推进电信、互联网、教育、文化、医疗等领域相关业务开放,推动放宽外商投资法律、运输等行业业务范围、人员资质等方面的要求。


优化外资结构

支持外资投资服务业

宗长青表示,今年1—9月,全国实际使用外资8595.1亿元,同比增长19.6%;折合1292.6亿美元,同比增长25.2%,这是近10年来首次实现两位数增长。考虑到今年前三季度我国吸收外资实现较快增长,预计全年吸收外资规模将突破1万亿元,按美元计有望超过1600亿美元,实现稳定增长,能够实现全年稳外资目标。

在陈治衡看来,我国吸收外资的有利因素主要有三点:一是在后疫情时期,我国是从疫情中恢复最好的国家,且经济发展成果显著。数据显示,经初步核算,我国前三季度国内生产总值同比增长9.8%,两年平均增长5.2%。我国的服务业、制造业等领域的发展都已经恢复常态,外资自然更倾向于选择稳定的经济体进行投资。二是我国货币价值处于稳定状态。目前,我国实施稳健的货币政策,在支持经济复苏的过程中,更加灵活精准。而且我国经常账户顺差继续处于合理区间,人民币汇率保持平稳。这些在国际市场上都利于形成中国市场稳健的预期,从而促进各国与中国开展贸易往来和国际投资。三是我国举办的服贸会、进博会等大型经贸活动的国际影响力不断提升。

根据《规划》列出的预期性量化指标,到2025年,我国将累计实际使用外资7000亿美元。商务部外资司副司长孟华婷表示,“十四五”时期,我国利用外资工作的一个重要方向就是要在保持引资总量基本稳定的前提下,持续优化利用外资结构,不断提升利用外资的质量和水平,服务商务高质量发展和经济高质量发展。《规划》不仅把“坚持稳总量优结构”作为一项基本原则,而且还提出了“利用外资结构进一步改善”的发展目标,具体包括“外商投资产业结构更加优化,高新技术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现代服务业等吸引外商投资水平明显提高,外商投资区域布局更加合理,外商投资主体结构更加完善。”

服务业已经成为吸引外资热点。前9个月,服务业实际使用外资金额6853.2亿元,同比增长22.5%。陈治衡表示,在《规划》中,对于服务行业吸引外资的发展也做了重要阐述。例如,在深入开展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示范的过程中,我国已经形成了海南自由贸易港、自贸试验区、国家级经济开发区多层次、全方位的开放平台建设。未来将支持北京立足“四个中心”城市战略定位,发展成为新的国家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示范区,涉及医疗、科技、物流等多方面内容,这将会为深化服务行业发展起到新支点的作用。


优化营商环境

加强外商投资法治建设

宗长青表示,商务部近期问卷调查显示,3000多家重点外资企业中,93.3%的企业对未来发展前景持乐观预期。美、欧、日等外国商会近期发布的报告显示,近三分之二的美资企业、59%的欧资企业和36.6%的日资企业计划扩大在华投资。

业内人士表示,持续优化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的营商环境,给包括跨国公司在内的市场主体带来了稳定预期。英特尔公司全球副总裁、中国区总裁杨旭表示,完善的基础设施、完整的产业链、大批技能成熟的产业人才,政府对创新的大力扶持,中国消费者对新技术、新产品、新服务的热情,进一步增强了公司在中国发展的信心。

营商环境没有最好,只有更好。《规划》把持续优化营商环境贯穿始终,明确“十四五”时期要坚持深化“放管服”改革,持续加强外商投资领域法治建设,依法加强对外商投资的权益保护,强化竞争政策基础地位,促进内外资企业公平竞争。

陈治衡告诉记者,随着“一带一路”建设高质量发展、《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的推进与落实,区域合作和经贸往来给资本流动的畅通提出了新的期待,给更为便利化的投资提出了新的要求。他认为,可从以下三方面进一步改善外商投资环境:一是继续落实好《外商投资法》,确保各项稳外资的具体措施掷地有声;二是拓宽由外商带来资本的可流入领域,尤其是促进我国资本市场的深入发展,增强我国供应链、产业链的韧性,挖掘更多行业增长点;三是联合更多监管部门合作,促进各方形成合力,创造更多可为经贸稳定发展的政策工具,为经济社会、投资环境发展保驾护航。


宗长青表示,“十四五”时期,随着我国开放的大门越开越大、营商环境持续优化,再加上我国产业体系完整、基础设施完善、市场优势凸显,中国将长期成为外商投资的热土。